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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乱排+退款无门”?成都一健身机构引发消费投诉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23 14:42:00    

川观新闻记者 郑茂瑜

“大家千万不要在成都V9办健身卡!”“避雷双流这家V9健身房。”近日,号称“西南地区最大直营健身机构”的成都V9健身,在小红书等社交平台上被消费者吐槽、投诉。川观新闻记者粗略统计后发现,投诉博主至少有50余人,投诉原因包括随意取消课程、教练频繁更换、无法退款、门店管理混乱等。

小红书截图

记者通过企查查平台查询后发现,V9健身背后关联的数十家企业目前均处于存续状态,但都不同程度存在经营异常、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多条经营风险提示等问题。

成都V9健身到底怎么了?

课程乱排 退款无门

2020年,消费者骆女士在V9健身(建发店)花费7000元办理10节MFT极速减脂搏击课程。此后,上课教练频繁更换,骆女士十分不满。上了6节私教课后,骆女士提出退款。“刚开始还有门店负责人协调退款,但是一直没有退,我多次向12315消费者投诉平台投诉,但问题一直未解决。一直到去年8月,V9健身房表示不退钱,可以转让,但要收50%转让手续费,我不同意,退款就一直拖着。”

小红书博主ZJIA佳也有同样的遭遇。“我去年花费3000元在V9健身(浣花溪店)购买三年卡(全城通用卡)后,由于受伤不能健身,我就沟通办理退卡,现在还没有收到退款。”她向记者出示了与V9健身(浣花溪店)的线上合同、沟通记录,“我目前已经将该健身房的运营方成都鑫正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起诉到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正在等待开庭。”

记者查询到,黑猫投诉、12315平台上,关于V9健身“退款拖延”“霸王条款”的投诉已超100条。还有消费者反映,办理年卡时被销售人员诱导“升级套餐”,结果发现服务与承诺不符,要求退款时却要扣除高达30%的“违约金”,且此前并未告知违约金扣除标准。

门店“直营”身份存疑

7月22日,记者先后走访V9健身锦华万达店、外双楠店、浣花溪店,发现这些门店均在正常营业。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咨询年卡退款问题,工作人员表示“退款我们可以帮助协调,也可以转卡”。但当被问及总部地址和联系方式时,对方却支支吾吾,仅称“会让总部专员联系你”。截至发稿时,记者未收到任何回复。

值得注意的是,在V9健身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对外强调“全直营模式,统一管理”“现拥有近40家门店,约20万会员,是目前西南第一大直营商业综合连锁健身品牌。”

但据记者调查,不同门店的收费标准、服务流程差异显著。比如,V9健身外双楠店销售的一年通用年卡显示优惠价格是1500元,浣花溪店售价则是2088元,价格相差500多元。销售人员的解释是“地段不同,服务环境不同,定价不同”,但当记者提及“直营模式应统一定价”时,对方改称“各门店有自主调价权”。

这种“直营”与“自主定价”的矛盾,让其管理模式的真实性存疑。

“我们看到V9健身在成都这么多家店,先入为主认为这是一家大型连锁健身品牌,品质肯定有保证。”成都消费者严女士说,然而事实却让人大失所望。

记者看到,骆女士签署的服务合同和转账记录显示的是成都君合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鑫隆湖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另有消费者的合同是与“成都鑫正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或“成都忠正远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

而V9健身微信公众号企业认证主体却是“成都威寅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企查查上显示,上述所有公司的注册联系方式均为同一个电话号码,记者数次拨打,却无人接听。

关联企业数十家亮“红灯”

企查查上显示,“V9健身”商标申请是在2018年,申请人是邓永,2019年通过初审、成功注册。邓永曾担任过10多家主营健身运动业务公司股东,目前已退出。同时,邓永还曾担任过成都威寅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威玖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查查截图

记者梳理其股权结构和关联企业后发现,这家公司背后隐藏着一张复杂的企业网络——通过直接持股、法定代表人关联等方式,V9健身关联的企业多达几十家。这些关联企业的经营状况更令人担忧:成都威寅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仅有10万元,目前经营异常,法定代表人周启章被限制高消费;成都鑫正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周启倡,2024年被限制高消费;成都君合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被列入经营异常,企业法定代表人周启城在2025年被限制高消费。

业内人士分析,关联企业密集出现经营异常,可能与V9健身的“扩张模式”有关。开店高峰期时,V9健身在川渝地区开设了40余家门店,扩张速度远超行业平均水平。有可能通过关联企业拆分业务、分散风险,但一旦资金链或管理出现问题,很容易引发连锁反应,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消费者如何维权?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告诉记者,若能证明商家签约主体与实际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不一致,并且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则商家存在相应的过错,具有一定欺诈性。同时,所谓“费用不退不转”等相关“霸王条款”若被认定为格式条款,则可以要求法院认定其无效。

消费者提供的合同

“消费者可以与商家进行协商,在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依法要求退款或赔偿。同时,也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于已经获得生效判决的消费者来说,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被申请人没有足够财产可供执行,消费者还可以要求追加被执行人的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在出资不足、不实的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林小明说。

林小明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健身机构时,应尽量避免一次性支付高额费用,签订合同时需明确退款条件、服务标准等条款,同时注意核查企业信用信息,“若发现企业存在经营异常、失信记录等情况,需谨慎选择,避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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