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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拖车救援“议价”调查:96113派单救援要收信息费,专家建言“公共服务市场化不是责任市场化”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7 21:30:00    

4月11日,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了西安绕城高速故障救援的起步价多为500元,有公司涉嫌虚增“空驶费”一事,引发各方关切。

哪些救援公司具备资质能进入高速公路拖移车辆?这些救援公司由谁管理?空驶费应该怎么规范?12122(高速公路报警救援热线)、96113(陕西机动车维修救援服务中心热线)、陕西交控等相关单位均称由高速交警负责管理,交警部门则回复无管理责任。那么,高速公路救援到底是谁经营?又是谁在管理?

华商报大风新闻进一步调查发现,负责陕西高速故障救援市场的“96113”热线属于一家私营企业。“96113”与救援公司的合作协议显示,其认定有拖车资质的公司,按照每单成交价的比例进行抽成,并以“调配客源”的方式,对陕西高速故障救援市场实行“市场化管理”。

华商报此前报道


>>事件回顾——

高速路上车辆抛锚,拖车费收取要“议价”

4月1日,西安市民王先生车辆在西安绕城高速高新出口附近抛锚,拨打12122热线后不久,一辆拖车到达现场。司机称收费含起步价400元、拖行费15元/公里、空驶费5元/公里,要求王先生支付500元拖至4.5公里外的维修点。拖车司机又提出“顺路多拖一辆车”,王先生无奈妥协,费用后讲价至450元。

4月7日上午,记者在机场高速与尚宏路出口交叉口约一公里处也遭遇车辆抛锚,拨打12122热线后,发现收费依旧存在差异,5公里左右的路程收取了500元。发票信息显示,记者所遇的救援公司与给王先生拖车的救援公司为“同一公司”。


>>无独有偶——

多人反映有同样遭遇,称高速路救援收费需规范

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引发网友关切,有网友在评论区留言:“上次在高速上抛锚,拖车公司开口就要800块,说是包含空驶费和高速作业费,但发票上只写了‘服务费’,根本不透明。”

市民张先生也反映:“高速路上车速快,车出故障后本就担心,为了尽快脱离危险,只能任凭救援公司来报价,对价格不满意也不敢说让拖车别来救援。”

多位在高速上拖过车的车主表示,救援人员常以个人收款码收费,且拒绝提供正规票据。“感觉像‘黑拖车’,万一出事连个凭证都没有。”车主李女士担忧地说。

还有网友反映,不同救援电话报价差异大,有的自称“官方合作”却连制服都没有,体系混乱让人摸不着头脑。

“官方定价明明在那放着,为何执行起来层层加码?”网友直言,“原本利民的高速故障救援,咋就出了个‘灰色地带’?”


>>该谁监管——

96113曾回复称:仅分派救援信息,不能直接分派拖车

“空驶费”究竟该怎么收?若有疑问应向哪里投诉维权?进入高速公路实施故障救援作业的公司,资质如何认定?救援车指派机制的具体依据和调度逻辑是什么?高速故障救援虚报空驶里程、抬高基准价格等不规范行为该如何治理?

记者查询发现,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官网“陕西省高速公路救援服务信息”中,明确显示救援服务电话为12122/029-96113。

4月7日,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一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此事应由12122热线进行回复。拨打12122热线后,道路救援咨询电话自动转至96113热线,96113回复称,他们作为平台仅分派救援信息,不能直接分派拖车进行作业,“所有救援均是高速交警指派的。”

4月9日,西安绕城高速路政也称,他们仅负责道路的养护和交通疏导。4月11日,西安绕城高速路政上级单位陕西交控集团回复称,救援业务归交警管理。

4月15日,西安公安交警高交大队则回复,车辆在西安绕城高速发生故障联系拖车并非交警部门指派,为保障道路畅通和安全,交警部门在巡查期间会对故障车辆给予帮助,或帮忙联系在96113热线平台上备案过、此前参与过道路救援、具有较强救援能力的公司。


>>救援车企——

每年要给96113热线交救援信息服务费,“不合作难接到活儿”

4月15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一家救援车企,该企业人员透露,与其实质产生利益关系的是“96113”热线平台,“我们要给96113交信息服务费,交钱后平台给我们分派活。”企业人员表示,已经和96113合作多年。

96113隶属于哪家单位?该企业称不清楚,“他们有客源,跟我们合作后我们就能及时收到订单。”他说,拨打12122后,语音提示会明确表明汽车救援需按“1”,按完后,就会自动跳转至96113。

公开资料显示,2021年1月,陕西省启用全国统一的高速公路故障救援和客服号码12122,原来使用的96113号码仍并行使用。12122属于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是为社会提供一站式综合交通信息的服务和监督平台。那么,96113也是12122的单位成员之一吗?

4月15日,记者再次联系12122询问,一工作人员明确表示,96113与12122无隶属关系,目前仅有业务合作。对于96113由哪家单位进行监管,该工作人员称不清楚。


>>热线归属——

96113热线并非官方机构,系公司注册的固定电话

4月15日下午,记者联系96113了解情况,一工作人员称将向领导汇报。下午3时许,96113一负责人回电称,其实体,确为陕西的一家“私企”。

96113是其单位的商标还是别称?该负责人称,96113为其公司2014年前后独家注册的固定电话。由于企业从业时间长,行业认可度高,因此才成为了行业龙头。“注册96字头短号码不难,只要是电信业务经营者或服务型企事业单位就行,我们属于信息服务类企业,所以填写《96字头短号码申请表》《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保证书》后,经正常审批后获得,每年也正常缴纳费用。”

针对哪家拖车公司能上高速救援、资质由谁审核等问题,该负责人称,均由其公司筛选,但并非通过强制性手段进行管控,而是运用市场化手段进行管理——即哪些救援公司能力不达标,他们就会取消与该公司的合作,不再派送救援订单给该公司。

为何96113此前多次声称自己无权审核拖车公司、能在高速上实施救援的公司名单也均由交警掌握?该公司负责人称,系接线员业务不熟练导致,交警并不参与拖车公司的指派。


>>跨界转型——

前身为房地产公司,逐步转型为“96113”

4月15日下午4时许,记者向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发函询问96113与其是否有关联,截至发稿,尚未得到回复。

天眼查显示,这家“陕西某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最初为房地产公司。2013年4月,企业名称由“陕西某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更名为“陕西某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2月,该企业新增业务“机动车道路救援服务”。2018年7月,该企业的互联网信息业务全部剔除,仅保留“机动车道路救援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车道路运输”两项交通专业业务。


>>实现“操盘”——

取得业务资源,发展为掌握全省故障救援信息热线平台

4月16日上午11时许,拥有“96113”“陕西机动车维修救援服务中心热线”双头衔的该公司负责人及实际控制人,接受了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的采访。

该公司实际控制人表示,企业最早确为房地产公司,但因自身原因未做成功,后因合作伙伴资源及机遇,接触到了陕西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取得其业务资源,再加上公司业务人员实地收录全省的故障救援企业信息,因此才逐步发展成96113热线平台。2023年,96113热线平台还被列入“陕西省高速公路‘阳光救援’行动实施方案”。


>>行业现状——

每单按成交价以比例“抽成”,正开发程序公开透明订单系统

该负责人提供的与某救援公司的合作协议显示,与平台合作的企业按照救援收入总额(含维修费用)的12%进行抽成。

对此,该公司负责人解释称,平台未得到相关部门的资金支持,目前通过抽成的方式运营。确定最终成交价格的方式,是通过96113回访叫车的车主,以此确定价格并审核价格是否合理,“如果成交价过高,我们也会协助车主与救援公司进行协商,并返还多收的费用。同时,若拖车公司出现了乱收费的行为,我们将进行记录,达到违规次数后我们将取消与该救援公司的合作。”

对于车主反映的“空驶费”收费标准争议问题,该负责人称,目前正在升级派单程序,等程序上线后,车主可以清楚看到拖车的初始地点,以此杜绝拖车公司乱收“空驶费”的行为。该负责人称,目前正在争取专项资金,“该程序预计2025年底上线”。


>>官方回应——

救援企业行业监管未明晰,已起草《管理方案》

4月17日上午,陕西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就96113及救援行业的情况进行了答复。

对于96113的发展情况,“中心”称,系2014年前后,应上级部门要求,在全省内征集信息公司对高速故障救援信息进行整合,以“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模式,致力于“打造高速公路的120”,但因种种因素,只有96113做出了规模。

96113的商业化模式是否会导致拖车行业收费乱象?“中心”称,96113仅作为信息分发和派送平台,其中的抽成也符合商业规则,并不存在违规乱收费的情况。对于一线拖车公司可能从“空驶费”中不当获利的行为,“中心”称96113正在升级系统,等升级完成后就可杜绝“空驶费”乱象。

96113由哪方监管?“中心”称目前未明晰,“我们不具备行政权力,只是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事务性工作,因此无法明确告知96113及救援行业应由哪方来监管。此外,目前未出台关于道路施救的相关法律法规,导致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上位法’,无法可依我们就无法进行监管。”

“中心”表示,经过实地调研和研讨,关于“规范陕西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行为”的草案正在研讨。


>>专家点评——

将市场化探索置于透明的制度笼子中,才能实现公共服务效率与公平的双重提升

公共服务环节交由私企是否符合公共资源管理的合规性与公益性?相关部门被指背书私企、模糊政企边界易导致公众误解的行为,是否违背政务公开的透明性原则?

对此,一位公共管理方面专家表示,从公共管理视角审视,政府部门将救援信息中枢职能授予私营企业,虽然可能会提升服务效率,但若监管机制缺位,会导致公益目标让位于逐利本能。

他指出,涉事企业以抽成模式运营,实质形成了“服务垄断—利益捆绑”的闭环,其自行筛选合作企业、设定抽成比例等行为,若缺乏价格听证、成本审计等约束机制,必然衍生救援公司在实际服务过程中的收费乱象。

专家强调,96113这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角色混淆,暴露出公共服务外包过程中准入机制与退出机制的双重漏洞。这些漏洞不仅会削弱政府公信力,更会让民众在紧急救援场景中陷入“被动议价”的弱势境地。

他建议,破解困局需构建三层治理架构:首先,明确交通部门作为监管主体,建立救援企业准入标准与服务规范;其次,引入第三方审计机制,对收费标准形成成本核算与动态调整体系;最后,督促已建成并形成规模的96113全省救援平台实施公示车辆轨迹、收费标准、服务评价等信息,用技术手段压缩灰色空间。唯有将市场化探索置于透明的制度笼子中,才能实现公共服务效率与公平的双重提升。

“项目可以外包,但公信力无法外包”

陕西省社科院实践哲学研究室主任王晓勇指出,当前政企合作模式在推进公共事业建设过程中暴露出深层治理命题。他指出,部分地方政府在推行部分项目时,存在“三重外包”误区——将事务性工作、监管职责、主体责任同步转移给市场机构,这种权责失衡的合作机制会成为滋生社会矛盾的温床。

“项目可以外包,但公信力无法外包。”王晓勇强调,当外包企业出现服务质量缩水、收费争议等问题时,民众的问责矛头始终指向政府。某地政务热线外包引发的投诉问题便是典型案例,表面是企业的服务瑕疵,实质折射出契约约束缺位、过程监管真空等制度漏洞。

研究发现,部分政企合作协议存在“三无”隐患:无权力边界限定、无动态监督机制、无终身责任追溯。更值得警惕的是,个别企业将政府背书变为企业规避监管的护身符,这种异化合作无疑会透支行政公信力。

面对公共事务市场化进程中的治理挑战,王晓勇开出三副“制度处方”:一是建立权责对等的契约体系,在合作协议中嵌入“负面清单”和权力边界条款;二是构建穿透式监管机制,对收费定价、服务质量等核心环节实施全流程阳光化运作;三是完善双向问责路径,既防止政府“一包了之”,也杜绝企业“狐假虎威”。

“公共服务的市场化不是责任的市场化。”王晓勇警示,涉及民生领域的合作项目需守住两条底线——公共利益不可交易、政府责任不可转嫁。唯有筑牢制度防火墙,方能在提升行政效能的同时,守护好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基石。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佘晖 编辑 安澜

(如有爆料,请拨打华商报新闻热线 029-888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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